2021-06-30
各学院(中心、所): 为提高研究生的科研水平和创新意识,充分发挥科研育人功能,大力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我校2021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2021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分为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和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博士项目、硕士项目)。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1、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备注:根据《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津教科函〔2019〕13号)文件规定,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只参加校级项目评审,不参加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评审。 2、原则上,2022年1月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二)申报条件 1. 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 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项目申报,指导教师需切实指导项目研究,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 每位研究生只能以主持人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可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