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转发市教委关于实施2021年度天津市终身教育研究计划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1-06-09 阅读量: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市教委关于实施2021年度天津市终身教育研究计划的通知》(津教继教函[2021]37号)和我校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率先基本实现继续教育现代化,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和人力资源强市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现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继续教育”为支撑,研究解决学习型城市建设和终身学习体系构建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育一批优秀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建设具有全国先进水平、天津地方特色的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具体通知及要求可参见附件1、2、3、4。

2、本次项目分为2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天津市教委限报2项。

3、请申报者于6月16日(周三)17:00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5)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1式5份交至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科研处信箱(keyanchu@tjfsu.edu.cn),由科研处统一报送上级管理单位。

科研处

2021年6月8日


附件1:津教继教函〔2021〕37号市教委关于实施2021年度天津市终身教育研究计划的通知

附件2:实施方案

附件3: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4:立项指南

附件5: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