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和我校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精神,现将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通知详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通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4/0524/c431029-40242767.html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工作部署,坚持研究与保护贯通、为传承服务的原则,着力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要论述的研究阐释,深化文化遗产多重价值研究阐释,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体制机制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出一批具有较高质量和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文明研究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三、资助额度
2024年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资助标准,每项资助60—80万元,立项后参照重大项目管理。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选题申报,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申请人须按照《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2024年5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4万字。 2、课题设计要着眼服务国家需求,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突出研究重点,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着力解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申请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4、申请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5、申请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要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发挥研究专项在科研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6.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完成。 五、工作安排
本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申请人须在系统开放期间(2024年7月20日至7月30日17时),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经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
请申请人在系统开放期间登录系统,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系统关闭后无法受理申报。
六、科研处须在系统开放期间完成申报材料各项信息的审查和报送工作,系统关闭后无法进行操作,请申请人在系统开放前即与科研处进行联系,共同做好进度安排。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科研处
2024年5月27日
_附件1-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