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教育信息化项目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津教政办〔2023〕45号)和《AK体育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津外大校〔2023〕38号)要求,市教委建立信息化项目库,每年4月、10月组织2次项目入库评审工作。为规范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现向全校征集参加2024年10月入库评审的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坚决防止不经市教委初审和履行入库出库手续,就擅自开展信息化项目建设的问题出现。
一、项目涵盖
信息化项目,是指学校各单位、各部门信息系统新建(升级)、购买服务、运行维护,支撑各单位、各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一切信息化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信息应用系统、信息网络及软硬件支撑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和相关支撑体系等。
二、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各部门将拟开展的信息化项目材料(附件1),于6月28日前报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网信办将统一报市教委参加2024年下半年项目入库评审。逾期未报送的项目将纳入明年上半年评审计划。
联系人:杨洪娇 23283551-801。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附件1:AK体育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书(请见“办公系统”。)
附件2:《AK体育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津外大校〔2023〕38号),可到网信办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