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学生2024年秋季赴国外院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2024-06-28 阅读量:0


各教学科研单位:

2024年秋季选派学生到国外高校交流学习工作现已启动。出于平安留学的考虑,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提醒公派留学和校际交换学生注意以下事项:

1.请提醒已录取为国家公派留学的人员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根据自身及留学目的国、留学单位实际,在资格有效期到期前及时派出。

2.拟出国留学人员应身心健康并已完全征得家长同意,对在国外学习、生活可能遇到的风险有充分估计和判断,并自愿对参与本项目风险、出国学习、生活意外负责。学生本人在派出前,学生及家长必须签署国外学习承诺书并购买国外保险。

3.拟出国留学人员在出国前应充分了解《AK体育本科学生参加国(境)外交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津外大校〔2019〕1号)、《AK体育研究生参加国(境)外交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津外大校〔2019〕4号)、《AK体育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管理办法》(津外大校〔2019〕98号)和《AK体育学生国(境)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津外大校〔2019〕100号)等制度规定,严格遵守我国和留学所在国(地区)的法律以及就读学校规章制度,接受我校和交流学校的管理。

4.为保障我校与外方大学合作的可持续性以及不造成名额浪费,拟出国留学人员在获得学校推荐、公示或国外高校录取资格后,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退出交流项目,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在校期间继续参加其他交流项目的资格。高年级学生参加交流项目前应充分了解因出国(境)而引起的学业时长变化等情况,以不影响其在我校正常毕业(弹性学制年限内)为前提,先行处理好与毕业、升学、就业等相关的事宜。

5.所有拟出国留学的学生在出国前必须办理离校手续,并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批,以便精准掌握出国学生的情况,确保我校在海外留学生的安全。各教学科研单位务必做好学生出国前报备工作,安排学生于出国前至少一周办理相关手续。

6.学生出国前,派出学生单位需将附件1-4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统一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如遇假期,可暂提交电子版,开学后报送纸质版。

7.学生出国前,派出学生单位需做好拟出国学生的行前培训及派出指导工作。为切实做好出国留学人员数据统计和管理工作,请派出学生单位广泛应用平安留学在线培训平台开展行前培训,要求本部门所有拟出国留学人员注册登陆平台,完整准确填写个人资料,并在线学习培训课程。平安留学在线培训平台PC端(http://palx.cscse.edu.cn)已更新“个人资料填报”功能(留学人员登陆平台后将自动弹出个人资料填报窗口,或于“学习中心”菜单中选择“个人资料填报”功能)。平台微信小程序相关功能也将随后更新,届时可方便扫码填报个人资料,请派出学生单位和拟出国留学人员敬请关注平台PC端通知。

8.自2021年6月起,我校已取消公派出国(境)交流学习学生转单手续。若涉及办理退宿、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暂停组织关系等必须由本人办理的手续,则必须由学生本人到相关部门办理,未按要求办理的,不予保留学籍及认定学分。其中,赴国(境)外参加交流项目的学生,均需按照《AK体育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管理办法》(津外大校〔2019〕98号)的规定,缴纳出国(境)期间的学费。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附件1-4进行审核后,向派出学生单位出具《出国学生缴费通知单》,请派出学生单位通知出国学生按照缴费金额及流程缴纳相应学费。财务处网站缴费流程:

(1)登录财务处网站http://cwc.tjfsu.edu.cn/;(2)点击“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登录后核对个人信息无误后缴费,缴费成功后可自行下载电子票据。其他要求详见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关于简化办事流程、取消公派出国(境)交流学习学生转单手续的通知http://news.tjfsu.edu.cn/view.jsp?id=31455&newstype=2&pagenum=2

9.学校相关职能处室将严格按照国家各项政策要求开展工作,密切关注国外合作院校及其所在国家临时外交处置措施,合理组织开展2024年秋季国家公派生、校际交流生报名、二级学院遴选等各项工作。

10.以上原则和注意事项与具体项目的要求相冲突时,以具体项目的要求为准。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2-23285650

办公地点:睦南道28号一楼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6月27日


附件1 派出学生名单

附件2 AK体育派出学生登记表

附件3 AK体育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责任书

附件4 AK体育出国(境)交流学生行前教育手册(请向学院索取)